美国当地时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的新一轮行政复审初步结果。被调查的公司包括天合光能、杭州桑尼、横店东磁等22家在华企业,反倾销税率为61.61%。
61.61%这一税率,事实上要高于1年多前中方被美裁定的同类型反倾销税率。2016年12月22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称,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电池进行行政复审初裁,税率从7.72%—30.42%不等,个别企业适用238.95%的税率。
对于中国企业的光伏反倾销调查,美国**贸易委员会早在去年9月22日已经作出裁决,认定大量廉价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已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一裁决依据的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也被称为“201调查”或“****措施调查”。同年10月31日,该委员会就此向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提出贸易救济措施建议,以限制相关产品进口。媒体报道称,4位该会委员当天给出了3份不同的贸易救济措施建议,其主旨是通过配额、关税以及许可证等形式来限制光伏产品进口。
美国总统特朗普将*终决定是否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及具体采用何种贸易救济措施,目前结果还未公布。一旦损害被认定,将会对在华光伏企业带来更多不利影响。部分公司在美有建电站的计划,美方的救济措施若出现,就要迫使那些赴美投资者及EPC厂商采购高额的光伏组件,这是很多公司无法接受和面对的,应对方式之一便是与相关合作方毁约。而美国的各类贸易救济举动,也可能会带动其他光伏需求国进一步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