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对2018年光伏**上网电价和分布式补贴标准做出了具体安排。(可参考政策:官宣:2018光伏**电价下调0.1元 分布式0.37元)
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0.55元、0.65元、0.75元/千瓦时(含税),较2017年普降0.1元/千瓦时。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电价。
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0.37元/千瓦时(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即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电价继续按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的标准执行,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仍为每千瓦时0.42元。
那么,如果按照新的执行标准,2018年全国各地区的分布式余量上网电价、全额上网和扶贫电价情况又是如何呢?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小跟班特意做了如下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