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8年1月5日,印度**措施总局做出印度光伏**措施调查初裁,向印度****提出临时措施建议。
**措施总局建议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征收70%的从价税作为临时**措施税,为期200天。
同时建议在印度特殊经济区(SEZ)的企业不受**措施影响。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单*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建议不受**措施影响(具体名单见印度**2016年2月5日发布的编号为N0.16/2016-Custom(NT)的公告)。
该建议将提交印度****,并由****发布正式公告后生效。初裁裁决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做出,**措施总局将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做出本案终裁裁决。本案于2017年12月19日正式立案。
机电商会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应诉协调会,并组织56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