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的照明设计就是对各种建筑室内环境的照度、色温进行的专业灯光设计。它不仅要满足室内照度上的要求,还要起到烘托环境、气氛的作用。室内照明一般是采用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式。
一般照明是一个房间的基础照明,即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为照亮整个环境而设置的均匀照明方式。因为有了一般照明,使光线充满整个房间,也能够在室内和家具垂直表面形成适当的照度水平。绝大多数房间需要一般照明,可采用安装在顶棚**的吸顶灯或吊灯,也可以采用地灯、台灯、壁灯和射灯等形式。
适当的照明色彩倾向可使人们发生情感变化,甚至可以改变人的思维;明亮的灯光使人感觉宽敞,而昏暗的灯光则使人感到狭窄等; 色温越低颜色越暖,自然而然给人的心里产生温暖热烈的感觉,反之色温越高颜色越冷,使人会产生清爽的感觉,总之我们可以充分运用照明的亮度、色温及色彩对比来调节空间氛围。
局部照明是为一个空间的某一区域专门设置的照明方式。室内又通常使用混合照明的方式,把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使室内环境产生生动的效果,运用这种方式来营造理想的空间节奏。
**照明主要是基于美观原因或是解决功能问题来设置的,用来强化空间特色或者突出某些装饰性的元素,例如空间的细节部位、装饰性陈设和艺术品等。从审美和艺术的角度要在照明中突出这些元素,通过光对其轮廓的弱化或强调以及色彩的变化,使人的视觉在对室内的装饰和陈设上具有了跳跃感。
光线的颜色和明亮关系都影响空间感染力,在大的空间里运用不同的灯光效果,可以形成不同的空间氛围和灯光层次,采用暖色或冷色进行适当的配合,有助于在室内产生温暖或凉爽的对比感觉。所以我们可以在设计中要运用不同的照明方式**不同的灯光效果来增强空间的氛围,达到理想效果。